前年暑假, 因為英文程度實在太爛, 被抓回台南補托福..
(July.27, 2004 傍晚)
蹺課之餘, 剛下完一場雨, 在大遠百後方的兒童遊樂設施底下瞄到一個水餃包
人嘛... 又不是上帝,聖賢, 總會起貪念.....
眼看四下沒啥閒雜人等, 一個箭步上前,使出盜賊本能, 俐落地把包包暗槓回去
回家一檢視, 發覺是個女用包包, 皮夾內的錢財早被洗劫一空
轉念一想.. 既然把它帶回家是基於一時貪念
為了彌補先前思想上種下的惡根, 又想想,人跟物之間多少會存著某種程度的情分
故決定想辦法將包包送回主人手上, 以證明本人跟只想洗劫完財物便將它丟在路邊的平凡人不同
問題來了... 裡面找不到失主的任何證件及通訊方式
只有兩三張捷運悠遊卡及一張便條紙以及幾張大頭貼(so so啦XD)
初斷施主應是台南人在台北念書, 或台北人南下找朋友玩
anyway.. 唯一的線索就剩那張便條紙...
仔細查看端倪, 發現上面有極淡的擦拭過鉛筆筆跡, 依稀刻寫著1~2個msn ID
很努力地,.解讀出其中一個較容易辨識的msn ID, 上線加了它
一直等到當天凌晨, 所加入msn ID終於上線!!
justin: hihihi
謎樣人: ???
justin: (ㄜ... 該怎嚜開始Orz)..那個那個..你有丟掉包包嘛o.o??
謎樣人: 啥!? 沒有唄.. 你是誰??
justin: 我是路人-v-
謎樣人: .....???
(冷場一分鐘)
justin: 那你有沒有朋友最近丟掉包包啊?
謎樣人: 你是誰啊??
justin: 我撿到一個包包, 結果裡面只發現這個msn, 所以來問一下是不是你或你的朋友掉的呀?
謎樣人: 喔? 這樣啊..... 你等一下喔
(良久...)
謎樣人: 喔喔對啊我學妹下午有掉一個包包
justin: 喔所以你是他學姐喔?
失主學姊: 恩恩.. 那我給你她的msn你自己跟它說
justin: ok
(balabala...)
加了失主, 暱稱還寫著"..心愛的包包回來啊..."之類的XD
失主: 五五五五五我的包包>O<
justin: 你的包包現在在我手上啦~~~嘿嘿~~
失主: ..........
justin: 我今天下午在遠百附近撿到滴,不過它很安全啦!
正準備還給你啦, 可是裡面只剩下幾個銅板ㄟ...
失主: 啊!? 那手機還在嘛?
justin: (啥啊!? 還有手機!! 看來這下跳到尼羅河也洗不清了Orz)
ㄜ...沒有手機耶- -a
失主: 好唄沒關係.. 包包在就好了...五五五五
justin: 那我這兩三天有空就寄回去給你喔~~ 給我你的通訊地址唄~~
失主: ㄚ阿.. 這怎麼好意思.. 不如約個地方好了, 看你什麼時候有空,我再想辦法叫我台南的親戚幫我拿
justin: (挖勒.. 想叫人圍堵我啊-口-\\\)
ㄟ不用啦.. 你跟我說地址直接寄過去比較快, 我郵寄很內行低!!
而且我不台南縣, 去台南反而麻煩...
失主: 喔喔好唄.. 可是那讓你寄送很不好意思內
justin: 不會啦.. 我能體會失去貼身物品的心情, 就當是功德一件唄:D
(其實是對於撿包包的動機充滿愧疚,想彌補心靈上的過失Orz)
失主: 真的很感謝你內~~ 想找個時間請你吃個東西, 順便好好謝謝你~
justin: ㄜ真的不用啦... 我對吃沒興趣-.-a
失主: 那真的很謝謝唷~~ ^_^
justin: 給我你的地址唄~~
失主: (balabala...), 謝謝謝謝~~~ <(_ _)>
justin: 免客氣:D
於是用牛皮紙包裝好,隔天午後就以限時掛號($70)的方式順利寄出~
.....................
約莫過一個禮拜,8/3晚間剛回家, 父母用"滿懷狐疑"的眼光告訴我, 說有我的限時掛號...
雖然早已猜到七~八分, 裡面果然是失主的感謝卡
正準備將信封擱在一旁的同時, 發現裡面還有一張貼著膠布的紙
打開一看... 是現金200元......
上面還附著字條:
"真的很感謝你, 雖無緣請你吃飯, 這200元就當作請你吃一頓頂好的唄^_^"
閱畢.. 令我有點措手不及, 完全沒想到失主居然會如此信任我
我覺得頗難過... 心裡的不平衡感又慢慢升起
所謂的不平衡, 係指原本已經抵銷的前過,
因為這200元.. 讓我又有了罪惡感, 讓我覺得好像又虧欠對方一份人情
說實在.. 我真的不想獲得任何補償
整件事的起因, 可說是完全基於我的"貪念"
單純只希望藉由做好事, 可稍微彌補先前的那股罪惡感
換著角度想想..
如果今天是我失去包包, 而撿到的人好心寄還給我
我會去懷疑別人的好心呢?? 還是會想辦法好好感謝對方一番勒??
想當然.. 只要心愛的物品能失而復得, 並將損失減到最低
再怎麼心機重的人, 也會選擇後者唄!
換成是我, 如果別人硬要寄還給我而不求回報
我還是會千方百計, 想辦法償還這份人情唄!
所以..
為了成全失主的"心意", 我應該"勉強"收下這份心意嚕o.o?
雖然已是發生快兩年前的事.. 也幾乎記不起失主的名字了
回想起來... ..仍是百味雜陳...
該收? 不該收?
至今依舊沉澱在心坎深處爭議不休...
........
回覆刪除是去吃五角那個暑假嗎 ....
喔... 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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