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9日 星期一

知易行難

天涯何處無芳草, 不是只有你堅持的那個



這麼淺的道理, 三歲小孩都知道阿還用你說!



問題是...自己成為當事人的時候, 誰還會把它當一回事??



管它殺洨話都是屁啦~~事情要是有那麼簡單就好了



所以這種老梗就別再搬出來獻醜





既然緣分已盡, 至少還有朋友阿!



就隨緣唄~



現在做不到沒關係, 總有一天我可以





很想多寫些什麼, 可是千愁萬緒



又豈是靠幾個文字拼拼湊湊



就能講清楚說明白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