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末,數學家是這麼做的(例如Dedekind):
我們把1,2,3,...和加法當作已知,不去定義它,像"點"和"屬於"一樣,
定義符號 n^ = n 1 , 假如有一個無窮集合ω滿足這五條公設:
1. 1屬於ω
2. 若n屬於ω,則n^ 也屬於ω
3. 對每一個n屬於ω,n^ 不等於0
4. 若ω的一個子集X滿足公設1與2,則X就是ω
5. 若n,m屬於ω,且n^ =m^ ,則n=m
則我們稱ω為自然數,記為N.
所以我們把自然數這個集合定義完了,它是由我們已知的1,2,3,...和
已知的加法定義出來的.
這時的1 1=2是不用證的.
二十世紀的數學家對於這種定義無法滿足,主要是因為集合論的發展,
使得數學家想要把所有的東西都用集合與函數來表示,於是von Neumann
清楚定義自然數如下:
[定義] 0 = Φ
1 = {0} = {Φ}
2 = {0,1} = {Φ,{Φ}}
...
[定義] A^ = A∪{A}
得到 0 = Φ
1 = 0^
2 = 1^
...
加法可以定成滿足下列兩個性質的函數,唯一性是可以證明的:
[定義] A1. m 0=m A2. m (n)^ =(m n)^
於是我們可以證明1 1=2
proof: 1 1=1 (0)^ by 1的定義
=(1 0)^ by A2
=(1)^ by A1
=2 by 2的定義
但是如果你是數學家,你就可以看出這樣實在令人很不滿足,因為
我只定義個別的自然數,自然數所成的集合"有限地"卻無法寫出來
,當怎麼寫都寫不完時,這東西真的具體存在嗎?
所以只好接受一個假設:
存在一個這樣的無窮集合
這是集合論重要的一條公設,稱為無窮公設.
而像這樣定義之後,我們可以證明自然數是唯一的,這樣才算有定
義好,不像我叫做陳志偉,這個菜市場名表示我爸媽沒把我定義好.
二十世紀的定法可以證明十九世紀的五條公設,所以這五條就變成
定理,這件事告訴我們,數學的嚴謹性是因時而異,前人覺得嚴謹
,以後可能變得不嚴謹.
1898年,Whitehead和他的學生Russell在"數學原理"三巨冊中,給了
數學邏輯式的推導,建立了數學的基礎,版上有人一直傳言"1 1=2"
要證明100多頁,可能是因為這部書在第二冊才提到它.到目前為止
,這是最"嚴謹"的了.(第110條定理)
至於為什麼要把0定義成空集合,你只要把空集合的另一個符號"{}"
寫出來,便可以發現它正是代表沒有東西的狀態,相似的,1則是裡面
有一個東西的集合,{Φ}.這不是很自然嗎?
至於自然數有沒有包含0?
可有可無,端看定義.
若覺得零不自然,因為人類數數是從一開始數,那就把零排除.
若是從上述集合論的觀點來看,少了零才不自然.
只要定義清楚就沒問題了.
不過我覺得把零排除,以後使用起來比較方便.
據說,台灣好像普遍採用排除零的自然數系.
any question?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